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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善刑事律师能否进行取证调查?

嘉善刑事律师可以调查取证吗(嘉善刑事律师能否进行取证调查?)

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中,刑事律师既是被告的代理人,也是被害人的代理人。刑事律师在案件的侦查、取证、审理、执行等环节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。那么,嘉善的刑事律师是否可以在案件中进行取证调查呢?
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《刑事诉讼法解释(八)》(以下简称“解释(八)”),刑事律师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申请调取案件有关材料,并在规定的范围内阅卷、抄录。这里所说的案件有关材料包括起诉书、刑事判决书、审判笔录、证人证言、鉴定结论等。

此外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42条、第45条等规定,被告人或其辩护人有权提出证人、鉴定人、勘验人等的调取申请,法庭也应当审查并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调取。这就为律师的取证调查提供了法律依据。

不过,值得注意的是,刑事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并非没有限制。根据解释(八)和《律师法》第九条规定,刑事律师在调查取证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,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,不得利用律师名义从事非法活动或协助他人从事非法活动。

此外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59条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参与诉讼活动。如果遇到阻碍律师调查取证的情况,刑事律师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投诉,也可以向律师协会申请帮助。

总之,嘉善的刑事律师可以在案件中进行取证调查,但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。同时,刑事律师也应当注重职业道德,避免从事非法活动,并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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